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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在岗人员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5日 08:45 点击次数:[]

关于企业在岗人员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企业在岗人员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3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对企业在岗人员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学生学籍管理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适用范围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企业在岗人员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以下简称“扩招学生”)。

二、培养方式

1.实行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的培养方式,扩招学生不住校就读;

2.实行弹性学制,学习时限为35年,扩招学生修完学分,经考核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全日制大专文凭。

三、入学与注册

1.扩招学生应当根据学院录取通知要求,在2020年春季学期线上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学生工作部门办理请假手续。

2.学院执行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根据扩招学生培养方式,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成学籍学历电子注册。

四、成绩管理

学院结合办学实际和企业在岗人员特点制定培养方案。扩招学生应当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计入成绩册,并归入学籍档案。

五、其他说明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湘建院发〔2017〕39号)执行,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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